第二天。
周末。
天色还未明亮,睡梦中的林风就隐约听到客厅传来的动静。
“这么早?”
迷迷糊糊的林风睁开眼,窗外还黑漆漆一片,嘀咕了一句,继续蒙头大睡。
昨夜的梦魇,不知道发什么神经,一直用精神波动影响甚至是攻击他,那种邪恶暴戾的气息,让他有些头昏脑涨。
折腾了整整一夜,直到凌晨四点多,梦魇才消停下来,他这才勉强睡着。
“小声一些,你哥最近失眠,睡眠质量很差。”
在客厅内,林芳对着从卫生间走出的马乐乐小声说道。
马乐乐连忙点头,轻手轻脚的样子有些搞怪。
周末对于林风一家来说,是难得的休息时间,平日繁忙枯燥的工作,只有这天才能好好休息。
如果依照往常的习惯,大家都会刻意晚起一些,睡一个难得的好觉。
不过今天才五点左右,林芳和老马就起床洗漱了。两人并非早起,而是聊了一晚,虽然一夜未眠,但两人精神状态却很好,显得有些亢奋。
“我去买早餐。”老马指了指大门,对林芳小声说道。
他们住的房子实在是太小了,不到三十平方,大早上如果煮早餐,势必会吵到林风。
如果是以前,老马并不会太在意。
即便在意,他也绝对不会下楼买早餐,他宁愿不吃,也不想爬楼梯。
对于身材发福的老马来说,爬楼梯是他最讨厌的一件事,往返一趟,将近上千层的楼梯,运动量之大简直要了他的老命。
经济决定地位,哪怕对家人来说也是如此。
面对天赋卓越,即将改变一家人生活的继子,老马明显更加考虑林风的感受。
“去吧,多买一些,小风胃口变大了很多。”对于自告奋勇的老马,林芳表现的有些诧异,不过很快便反应过来,笑了笑说道。
“好的。”
老马应了一声,出了家门。足足过了一个多小时,就在林芳等得不耐烦时,他这才双手提着两大袋沉甸甸的早餐回来。
“怎么去了这么久?”林芳接过袋子,有些抱怨道。
“买这么多,吃的完吗?”林可柔有些咋舌。
那油条起码有二十根,更夸张的是那一袋包子,起码有四五十个吧。
拳头大小的包子,她吃两个就饱了。
此时的老马浑身湿漉漉的,散发一股汗臭味,呼吸很急促,胸膛快速起伏,仿佛快喘不过气来,过了好一会才呼呼道:“哎,累死我了,你们是不知道,小区现在都传疯了,我每走几步,就有邻居拉住我,问小风是不是真赚了1800万?”
“全小区都知道了?”林芳也惊讶道。
“那还有假?上百个邻居把我围起来,我都吓了一跳。”
“他们左一句右一句,问得我脑袋都要炸了,我差点上不来,这两大袋包子和油条,老王都不收钱,说是提前恭喜我们家小风。”老马一边喝水,一边感叹道。
他虽然在政府部门工作,看似朝九晚五,但却只是一个小小的办事员,要论收入还真不如一些做苦力的,平时遇见邻居,对方最多也就是点点头打声招呼,何时被人如此尊敬过。
“你不给钱,拿别人东西不好!”
“我也知道啊!那老王死活不收,我硬要给,他脸红脖子粗差点翻脸,还硬塞了很多给我。”老马无奈道。
林芳三人听着,都感觉有些夸张。那老王是出名的抠门,什么时候这么大方?
“爸、妈,我们要买哪一个小区啊?”马乐乐小声问道。
“东湖港吧,环境和地理位置都不错!”林可柔建议道。
那小区,她和陈浩去过一次,原本准备作为两人的婚房,后面因为陈浩爸妈不同意,所以无疾而终。
“一身汗,我去换下衣服,今天穿好看一些。”老马说道,率先进了房间换衣服。
在家人感觉漫长的等待中,直到快九点,林风这才起床。
“早啊!”
打开房门,林风便看到家人齐齐坐在客厅沙发上,换上了自己最为漂亮的新衣服。
“哥,快点,就等你了。”马乐乐着急道。
想到要住大房子,她激动的快飞起来了。
“嗯,给我两分钟。”
林风笑了笑,他知道家人迫切的心情。
买房子,对于住在内城的人或许只是住的地方不同罢了,但对于岸边小区的居民来说,那却是新生活的开始。
简单洗漱后,在家人的注视下,林风咕噜咕噜喝着豆浆,两手各抓一个包子,一连吃了二十几个。
“别噎了,别听你妹妹的,不着急慢点。”林芳好笑道。
“吃好了,走吧。”
吃饱喝足,林风回到房间拿手机,打了一个电话给高海,过了一秒,便接通:“大头,走了。”
对话那头,高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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