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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58.谁都没错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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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既然存在,知情者就不可能是一个人,因为婚约的奠定是需要有旁人在场的,再不济,也要有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做见证者。

换句话说,婚约都是一式三份。

合二为一。

如果一方想要抵赖。

必须要拿到见证者手中的那份婚约。

然后,加以修改。

在这种前提下。

两份修改过后婚约才能压过一份婚约。

说的更直白一点。

就是以假乱真。

当然,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婚约的双方都赞成这种事,在沟通过后,可以撕毁彼此手里的婚约。

就算见证者手里还有第三份婚约。

也是无效的。

因为在证明上。

二永远大于一。

所以,只要我们把手里的婚约送来,因为婚约的另一个对象就在你这里,你就可以凑齐两份婚约,自然不用谋取见证者手中的那份婚约。

但是,我们因此丢了颜面。

井水不犯河水。

你自然也应该给我们一个脸面。

起码能让我们合理退场。

而如果说,遇到那种比较讲究的人,亦或是想冰释前嫌,则可以通过馈赠礼物的方式,意思是我欠你们一个人情,以此达到和解的目的。

毕竟,脸面是脸面。

利益是利益。

在家族利益面前。

个人脸面不值一提。

别说是少族长,就算是族长,该让路还是要让路。

因此,公式就出来了。

给脸面不给利益,叫我们认栽。

给脸面又给利益,叫有心修好。

毕竟,换一个角度来说,成人之美也是一种好名声,只要统一口径,在这件事上完全没问题。

受害一方可以说,我只把她当妹妹,亦或是我只把他当哥哥,具体的措辞按照年龄差距调整,反正就是往亲情的方面扯,然后表达一下祝福,意思是,我们之间的婚约是小时候立的,那时,还不懂事,但在成年之后,我们在私下里沟通过,对于她或者是她能找到心仪的另一半这种事,我是相当开心的,起码我不用担心她或他因为婚约一事难求真爱了。

而实力比较强的一方,则可以沿用以上的说辞,往亲情上扯,然后感谢一下这个婚约对象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,同时,委婉的表达一下歉意,因为自己悔婚了,希望前来观礼的诸位不要因此看低自己的婚约对象和其身后的家族,我们虽然难成夫妻,但我们还是朋友。

总而言之,全看宣传。

只要双方能取得共识。

这件事就有妥当的解决方法。

但问题在于实力!

在于双方的实力差距!

摩诃古族不是什么小家族。

族中拥有数十位天至尊。

虽然仙品和灵品居多。

圣品天至尊比较少。

五大古族中的其他几个也都一样。

但架不住陆渊的实力不够看!

如果陆渊是主宰境。

摩诃古族连屁都不敢放。

婚约?

在那种局势下,那玩意就不是婚约了!

而是索命书!

就跟原著里,西天战皇觊觎过洛璃,等到牧尘成为主宰境的强者后,西天战皇直接隐居,连名声都逐渐消散一样,不管之前流传的是不是谣言,此刻,再敢流传,就是死亡预告了!

因此,早交出去,早安心!

甚至都不需要私下里撕毁。

因为私下里撕毁容易引起怀疑。

众所周知。

当怀疑存在的时候。

不管说什么,这个人都不值得信任了。

就像某句话说的那样,当你选择用手段去试探人心的时候,不管这个人心到底是真是假,得到的结果必然是假,因为做决定的时候就输了,或者说,当你去试探的时候就已经输了!

因此,最妥当的做法就是交出来。

送出去。

当做贺礼。

你们愿意怎么处理,就怎么处理。

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。

撇清和自己的一切关系!

就这么简单。

但陆渊不是主宰境的修炼者!

甚至不是天至尊!

而是一位地至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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