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既然存在,知情者就不可能是一个人,因为婚约的奠定是需要有旁人在场的,再不济,也要有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做见证者。>
换句话说,婚约都是一式三份。>
合二为一。>
如果一方想要抵赖。>
必须要拿到见证者手中的那份婚约。>
然后,加以修改。>
在这种前提下。>
两份修改过后婚约才能压过一份婚约。>
说的更直白一点。>
就是以假乱真。>
当然,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婚约的双方都赞成这种事,在沟通过后,可以撕毁彼此手里的婚约。>
就算见证者手里还有第三份婚约。>
也是无效的。>
因为在证明上。>
二永远大于一。>
所以,只要我们把手里的婚约送来,因为婚约的另一个对象就在你这里,你就可以凑齐两份婚约,自然不用谋取见证者手中的那份婚约。>
但是,我们因此丢了颜面。>
井水不犯河水。>
你自然也应该给我们一个脸面。>
起码能让我们合理退场。>
而如果说,遇到那种比较讲究的人,亦或是想冰释前嫌,则可以通过馈赠礼物的方式,意思是我欠你们一个人情,以此达到和解的目的。>
毕竟,脸面是脸面。>
利益是利益。>
在家族利益面前。>
个人脸面不值一提。>
别说是少族长,就算是族长,该让路还是要让路。>
因此,公式就出来了。>
给脸面不给利益,叫我们认栽。>
给脸面又给利益,叫有心修好。>
毕竟,换一个角度来说,成人之美也是一种好名声,只要统一口径,在这件事上完全没问题。>
受害一方可以说,我只把她当妹妹,亦或是我只把他当哥哥,具体的措辞按照年龄差距调整,反正就是往亲情的方面扯,然后表达一下祝福,意思是,我们之间的婚约是小时候立的,那时,还不懂事,但在成年之后,我们在私下里沟通过,对于她或者是她能找到心仪的另一半这种事,我是相当开心的,起码我不用担心她或他因为婚约一事难求真爱了。>
而实力比较强的一方,则可以沿用以上的说辞,往亲情上扯,然后感谢一下这个婚约对象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,同时,委婉的表达一下歉意,因为自己悔婚了,希望前来观礼的诸位不要因此看低自己的婚约对象和其身后的家族,我们虽然难成夫妻,但我们还是朋友。>
总而言之,全看宣传。>
只要双方能取得共识。>
这件事就有妥当的解决方法。>
但问题在于实力!>
在于双方的实力差距!>
摩诃古族不是什么小家族。>
族中拥有数十位天至尊。>
虽然仙品和灵品居多。>
圣品天至尊比较少。>
五大古族中的其他几个也都一样。>
但架不住陆渊的实力不够看!>
如果陆渊是主宰境。>
摩诃古族连屁都不敢放。>
婚约?>
在那种局势下,那玩意就不是婚约了!>
而是索命书!>
就跟原著里,西天战皇觊觎过洛璃,等到牧尘成为主宰境的强者后,西天战皇直接隐居,连名声都逐渐消散一样,不管之前流传的是不是谣言,此刻,再敢流传,就是死亡预告了!>
因此,早交出去,早安心!>
甚至都不需要私下里撕毁。>
因为私下里撕毁容易引起怀疑。>
众所周知。>
当怀疑存在的时候。>
不管说什么,这个人都不值得信任了。>
就像某句话说的那样,当你选择用手段去试探人心的时候,不管这个人心到底是真是假,得到的结果必然是假,因为做决定的时候就输了,或者说,当你去试探的时候就已经输了!>
因此,最妥当的做法就是交出来。>
送出去。>
当做贺礼。>
你们愿意怎么处理,就怎么处理。>
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。>
撇清和自己的一切关系!>
就这么简单。>
但陆渊不是主宰境的修炼者!>
甚至不是天至尊!>
而是一位地至尊!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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